《 如何申請防疫補償金 》
政府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只要遵守各項規定,得以申請「防疫補償金」,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檢疫、隔離者申請補貼方式,需要相關證件、申請條件等,防疫補助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 2 年內申請,民眾無須急於近期申辦。更多防疫補償金問題歡迎使用手機或室內電話撥打衛生部福利諮詢專線 1957 免付費電話。
防疫補償方式:
*每人按日發新台幣 1000 元
*實際領取天數:依照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
申請期間及方式:
*線上申請至衛生福利部( Taiwan CDC )防疫補償申辦系統填寫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線上、紙本郵寄或是臨櫃方式提出申請
*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 2 年內可申請
線上申請前,您需要準備的文件:
1.國民身分證(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
2.本人存摺封面(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存摺封面)
3.請假及無支薪證明(若您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 請公司先行開立)
4.切結書(若您為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者),系統支援線上簽名。
5.若您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請先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並請先行簽名)
可以申請對象:
居家隔離、檢疫者、集中隔離者、檢疫者、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隔離或檢疫者(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等級第 2 ~ 8 級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 12 歲兒童、高中或五專前 3 年級身心障礙者、受社區照顧或個人服務的身心障礙者等。)
*隔離或檢疫完成後才可以提出申請
*隔離或檢疫期間無違規
*隔離或檢疫期間無支領薪水或報酬
*入境填寫檢疫資料不確實(包括聯絡資料或漏填)不得領取
*3/17起,非必要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取消防疫補償金